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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的合同文件,是用人单位、学校和毕业生三方约束的合法保障。在使用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均须签订统一编号的《就业协议书》。
二、《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一套,每套一式四份,应妥善保管,学校原则上对遗失《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不予补发。
三、《就业协议书》签订完成后,用人单位、个人各保留一份,其余两份寄还学院。地址为湖南省张家界市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软件学院学工办。
四、《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益,签订生效后不得随意违约,遵守职业道德。
五、协议书填写说明
填写时保持页面整洁,字迹工程,不得涂改。以下未提及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封面
编号为“就业协议编号”,此编号可在班级群文件《2016届毕业生就业协议编号》查询。此编号唯一,不能重复。
其余内容自行完善。
2、毕业生情况
毕业时间为“2016年6月”;
专业为“软件工程”;
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如有定向生,填“定向”);
学制为“4年”;
学历为“本科”;
其余内容自行完善。
3、用人单位情况及人事关系办理
必填项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
其余内容自行完善。
4、学校情况
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名称为“吉首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学校详细通讯地址为“湖南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邮政编码416000;
5、双方约定其他事宜
双方协商条款的内容在此栏中注明。
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洽谈中,会就一些具体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协商条款要在此栏中书面说明。一般需要注明的条款有以下两类:
一是关于工资福利待遇,住房条件,服务期限等等。这些条款的提出,有利于保护毕业生的自身权益。
二是明确违约处理办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订立,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就应承担违约责任,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违约现象也是客观存在的,为维护自身权益,有必要约定双方违约所要承担的责任,如规定违约金数额等。若用人单位提出违约,毕业生可获得一定的补偿;若毕业生提出违约,也可避免用人单位不允许违约或漫天要价,从而使自己处于被动。
5、毕业生意见
签名处手签。
6、用人单位意见
用人单位人事部意见处需签字盖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处视实际情况填写。
软件服务外包学院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