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4]3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转专业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
组长:廖柏林
副组长:覃遵跃、李宗寿、张延亮
成员:赵 潞、何 剑、陈生萍、游小娟、向蜜、颜一鸣、黄云、陈昌奉、田杰、唐赞玉
二、基本原则
1.个人自愿原则。转专业工作尊重学生的志愿与爱好,旨在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规范有序原则。转专业工作关乎学生切身利益,必须严格遵守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转入学生的选拔、考核,择优录取,选拔结果在教务处官网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4.保障质量原则。学院充分考虑现有办学资源和条件的承载力,合理申报接收转入学生计划,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三、申请转专业条件
(一)转专业的条件
1.学生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组织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者。
4.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复学当年无原所学专业的对应年级者,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并且符合教育部规定转专业时限的,可优先考虑转专业。
(二)转专业限制条件
1.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
2.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
3.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生或委托培养者。
4.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普通专科升入本科、单独招生、对口升学的学生等)。
5.在校期间考试作弊或因成绩问题予以退学处理者。
6.高考选科科目与申请转入专业的科目要求不一致者;非高考改革省市(区)的文史类学生。
7.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8.无正当理由者。
四、拟接收转入专业及名额计划
序号 |
拟接收转入专业名称 |
拟接收学生数 |
考核方式 |
考核内容 |
拟定考核时间 |
1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8 |
综合考核 |
高考成绩占30%;大学第一学期平均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
2024年6月28日上午9点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6 |
3 |
软件工程 |
9 |
五、拟接收转入专业考核办法
申请转入专业学生综合考核成绩总分100分,由高考成绩、大学第一学期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构成:高考成绩占30%(=高考分数/高考总分×100);大学第一学期平均成绩占30%(通识选修课除外);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40%。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在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情况下,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面试不及格者不予转入。
六、办理程序
1.转出本学院学生:应在2024年6月19日之前进强智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同时须将转专业书面申请提交至学院。转专业书面申请审批表须经班主任和辅导员依次签字。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和转专业工作方案对申请转出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并将结果报教务处。
2.转入本学院学生:2024年6月28日,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和考核,并将结果报教务处,请学生携带身份证、第一学期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3.学校将于2024年7月7日前审核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本科生转专业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简表
2.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