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教师遴选办法

2012年01月02日 00:00  点击:[]

为保证校企合作师资队伍质量,特制定企业教师遴选办法。

1、企业授课教师:必须是在专业相关的企业工作五年以上,经验丰富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以及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和管理骨干为主,主要结合工程实践经验为学生授课。

2、企业实习指导教师:以生产一线的工程师为主,主要指导学生实习工作,保证学生实习质量。

3、企业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应是具有较为深厚宽广的工程实践背景,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高级工程师或企业中高层领导,对工程实践具有全面、系统性的掌控能力,指导学生开展和完成毕业设计。

4、合作办学企业(中软国际)之外的其他企业教师经工程实践中心审核通过后发放聘书,聘任期间,由工程实践中心进行年度考核。

5、本办法同样适应合作办学企业(中软国际)派出的教师。

上一条:校企合作联席会议制度 下一条:实验教学考核与成绩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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