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带头人实施方案

2012年12月13日 00:00  点击:[]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落实《吉首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促进学校快速、和谐发展,加强专业体系建设,整合课程资源与教师队伍,建立教师培养的长效管理机制,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结合学校培养跨世纪学术和教学带头人工作,根据各项目相关单位发展规划,针对各项目相关单位学科的分布情况和优劣态势,有重点、分步骤培养和引进该项目中教学带头人,在3年内通过培育和引进,信息类专业按课程群特点建立10个专业分支方向,每个方向设定一个教学带头人。

二、遴选办法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本科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水平高,治学严谨,熟悉课程所涉内容的发展动态,了解社会对相关人才的需求状况。

(2)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较好地履行职责。

2、专业条件

(1)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历和能力,具有丰富专业建设经验;

(2)具有指导青年教师经历;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阶段教育经历;

(4)担任专业教学任务10年以上。

三、遴选程序

教学带头人聘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任。教学带头人的遴选由教师本人申报或各单位负责人推荐,必要时可校外聘任,项目领导小组审核聘任,报人事处备案,更换教学带头人由项目领导小组决定,报人事处备案备案。

四、工作职责

(1)根据专业建设规划,组织制定并实施专业方向课程建设规划。

(2)组织制定或修订负责方向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规范等教学文件。

(3)指导本方向的教学活动,包括落实课程教学计划,课程讲授,把握教学进度,组织辅导、答疑、出卷、阅卷等。

(4)进行本方向的教学资源建设规划及实施。

(5)负责本方向的实践教学目标和体系设计。

(6)参与本方向相关的实验室条件和文化建设。

(7)指导与本方向相关的课程组教师,高质量地完成课程任务。

(8)积极开展各类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申报各类课程建设项目、教学研究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励。

五、待遇

1、教学带头人享受系部主任同级待遇,发放岗位津贴。

2、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外出短期进修培训及学术会议。

3、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省部级教学名师的选拔。

4、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科研项目的申报。

六、管理办法

实行科学管理,采用动态培养和跟踪考核机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做到有序、有效地开展。

1.动态培养机制,对教学带头人人选实行动态培养,不搞终身制、津贴制。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及时遴选调整,谁的培养前途大就培养谁,谁的成就突出就奖励谁。

2.跟踪考核机制,考核工作主要由项目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负责实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后备人选的德、能、勤、绩,重点是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并建立考绩档案,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后备人选的留汰、奖励情况。对不宜作为带头人选的要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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