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学院本科教学现场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部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人才培养工作中心地位,引导各教学学院转变教学质量观,规范教学管理,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彰显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效益,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教学学院本科教学现场审核评估工作。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教育部、湖南省有关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扎实推进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引导学院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不断凸显审核评估的内涵,逐步建立以学院为重心的教学管理机制,系统推进学院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评价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情况,增强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省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主要包括学院办学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以及学院育人特色等7个审核项目,涵盖学院的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及其教学水平和教学发展,教学设施及专业和课程资源建设情况,教学改革及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招生就业情况、学生学习效果及学风建设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等24个观测要素。具体审核评估范围、引导性问题分别见附件1、附件2。
三、评估对象
全校各教学学院。
四、评估程序
(一)学院自评
各学院根据审核评估范围,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自评。通过自评进一步转变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本科教学中心地位,加强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形成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学院十三五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三纲修订、毕业论文(设计)、试卷核查以及实践教学、教研活动、开放式听课等方面的评建主体工作。按照《吉首大学本科教学档案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做好常规教学材料的归档整理,依照校级支撑材料要求提供必需材料。对学院自评工作总体要求如下: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充分体现学院在学校教学与质量保障中的主体地位,以审核评估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规范教学管理。
2、认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审核评估的文件,仔细研究审核评估范围、审核要素内涵说明等,深入思考审核评估引导性问题,准确理解审核评估内涵,把握好审核评估要求和重点,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总结成绩,查找不足,进一步明确下一阶段教学工作的方向与思路。
3、健全完善教学档案。教学档案是学院在教学实践活动、教学管理形成的基本材料,是日常工作的“见证”。各学院要认真梳理,仔细核查,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规范。
4、认真撰写汇报总结材料。根据审核评估范围和学院推进审核评估的实际,形成写实性的总结报告。
5、收集整理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以学院教学档案为基础,以说明总结报告相关内容为目的,是总结报告客观性的重要佐证。审核范围中提供了支撑材料的参考目录,各学院可结合实际,充分彰显自身特色,对支撑材料内容进行拓展和丰富。
(二)专家现场考察
学校成立审核评估专家组,由校领导担任评估小组组长,按照审核评估方案进行现场考察。主要环节如下:
1、听取学院汇报。学院根据审核评估范围对自评自建工作进行汇报。
2、查阅支撑材料。
3、调阅试卷和毕业论文(设计)。
4、访谈。专家组将分别对学院领导、教师和学生进行个别或集体访谈。
5、听课、看课。专家组根据课程安排随机观摩课堂教学与实验(实训)教学。
6、考察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
7、专家组经集体评议,形成评估报告,并向各学院进行反馈。
(三)总结整改
各学院根据专家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
五、时间安排
1、5月20日之前,各学院进行自评,并按要求准备支撑材料。
2、5月22日至26日,审核评估专家组对各学院进行现场考察。
3、5月29日-6月5日,专家组形成审核评估报告,经学校批准后反馈评估结果。